坚持“按照政策、从严审查、贯彻始终、确保公正”和“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行初中班主任、校长和主管科长、分管局长连带负责制。班主任和校长是直接责任人,主管科长是具体责任人,分管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县区各学校要确保考生基本信息完整无误、分配生资格符合政策规定、照顾类考生资格真实准确,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和考试公平。考生基本信息审查和照顾类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分配生资格审查和宏志班考生资格审查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一)考生基本信息审查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1〕3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以身份证(户口簿)为依据所采集的考生基本信息,考生、初中学校、县区教育部门在层层审查和逐人逐校核实签字的基础上,实行“省中招平台”监管。考生具备报名参加全省中招考试的资格,具有在南阳市升入普通高中的意愿,享有基本信息省级保护的权益。初中学校和县区教育部门要按照连带责任制,对考生中招基本信息全面负责。
(二)分配生资格审查
国网学籍必须在学校属于2018级、连续三年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并在学籍注册学校报考、无学籍异动,且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方具备当地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对初中学校申请享受分配生政策的考生,县区教体局要认真对接国网学籍信息,确认符合资格,按资格审查连带责任制,基础教育科长和分管局长要在《2021年南阳市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分配生资格审查登记表》)上分别签名,并制作电子文档(Excel格式)按要求上报,同时组织学校在校园醒目处公示至中招录取结束,接受监督。
(三)照顾考生资格审查
享受照顾类的考生,按照省中招工作文件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享受照顾资格考生名单,需向社会公示至录取结束,强化管理和监督。
考生出具的相关单位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签经办人姓名和电话;户口簿原件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凡提供材料和内容不完整,任何学校和个人均不得接收和审查。各类照顾不累计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阳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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