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凡申请认定同等学力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户口所在地教育考试管理机构报名,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申请表》(附件1)。报名时间与当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书面考试报名时间基本一致,一般提前一周开始,同时结束。
(二)资格审查。市、县(区)教育考试管理机构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对其填写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申请表》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采集照片及相关信息的电子考籍注册工作。同时形成《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人员考籍备案汇总表》(附件2),报送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认定同等学力的人员须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用。
(三)考试管理。考试与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同一时间进行。对报名申请认定同等学力的人员,由市、县(区)教育考试管理机构集中安排在同一个考点,单独编排考场。申请认定同等学力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考试缴费凭据在开考前一周内到报名地教育考试管理机构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指定的考点、考场、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参加同等学力认定考试,即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书面考试。
(四)学力认定。市、县(区)教育考试管理机构依据自治区统一划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线,对申请人的考试成绩进行审核,凡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开考科目书面考试成绩达到C级以上的人员,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准予认定为具备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
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管理认定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