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阅档案比例。按照宁夏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投档比例调档。
(二)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投档情况,将同一专业考生按总分(专升本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理工类单科顺序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
(三)对符合规定的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由宁夏招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布。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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