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阅档案比例。按照宁夏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投档比例调档。
(二)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投档情况,将同一专业考生按“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单科顺序为职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
(三)对符合规定的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免试录取。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学院免试录取。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并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后,由学院在文化基础统一考试前单独组织综合考察后免试录取。
(五)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由宁夏招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布。
2021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