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偿计划项目根据接收补偿计划相关单位要求,按照我校推免生条件及接收专业相近原则。程序同我校推免生一致。
2.学校严格按教育部终下达的推免名额确定推免生资格并公示。在推免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推免条件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有关被推荐者的学习成绩、综合能力介绍等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向学生接收单位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处理结果,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各单位或专项未完成的推免计划在全校内进行重新分配。
4.凡在研招网接收待录取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推免生在2020年10月25日前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且本学院不同意接收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推免资格。本人可报名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6.其他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正式文件精神为准。
7.学生对推免工作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反映。学生对学院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向学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校纪委为考生设立投诉电话(0951-2061117),邮箱:jsc@***.cn;研究生院投诉电话(0951-2061096),邮箱:yzb@***.cn。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1日
2021年宁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分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