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不超过我校2021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拟在综合评价录取中招收以下专业(如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我校也将做相应调整):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招生专业 |
历史 |
无选考科目要求 |
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新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法学、英语(师范)、翻译、小学教育(师范)、学前 教育(师范) |
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 学、儿科学、预防医学、药学、药物制剂、生物科学(师范) |
无选考科目要求 |
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学(师范)、英语(师范)、翻译、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法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器人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 建筑学、土木工程 |
2021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