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政策经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后,将通过以下程序进行选拔录取:
1、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及人数。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将于5 月25 日前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通过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网址:
http://bm.***.cn),我校也将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信息报省级招生部门平台进行公示。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于5 月30 日前通过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系统确认考试(当考试时间与其他学校重合时,只允许确认南通大学1 所高校参加考核),逾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且缴费成功的考生须于6 月2 日-6 日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n)打印准考证,由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后方能生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6 月13 日,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学校办学特色以及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主要考核学生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后期具体安排详见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zs.***.cn)及“南通大学本科招生”公众微信号,请考生及时关注。
4、确定入选考生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满分100 分)由高到低,在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00%以内,按历史科目类、物理科目类分别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5、志愿填报
入选考生须参加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须在江苏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将我校填报为综合评价招生志愿。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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