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专业组(不含各类专项计划,如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中外合作办学、医学定向等)一志愿专业投档线,可于入学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转专业申请,第一学期结束前转入一志愿专业,逾期不再受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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