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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监督机制

2021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监督机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1 07:35:00 解决时间:2021-03-02 16:07

满意答案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选拔,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4、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相关工作,校内单位、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综合评价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03-0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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