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513-85012093;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8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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