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广西中职学校毕业生和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或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
第二条报考条件:思想品德良好,成绩优异,无违法违纪记录。
第三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我校2021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在南宁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公布。
2021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