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招生录取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有关2021年录取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规定,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依法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正式录取通知书需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下达正式录取名单后由学校统一发放。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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