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择优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招录。
(二)招录规则
1.符合招录条件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单独录取,录取人数计入我校招生计划总盘。
2. 符合招录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录取,录取人数计入我校招生计划总盘。
3.符合招录条件的基本素质,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在完职高专学业后直接录取。
4.符合招录条件的基本素质,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没有立功奖项,在完职高专学业后,其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以内的直接录取。
5.除单独录取和直接录取外的其他符合招录条件的学生,优先录取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的学生,按选拔比例推荐的学生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位次到低位次录取。
(三)因招生计划原因造成推荐拟升入我校本科学习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学生所在院校妥善解决。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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