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和录取。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投档有位次排列顺序的,按投档成绩排列位次顺序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和录取。
2.投档无位次排列顺序的,按以下规则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和录取。
(1)文史类考生。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语文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数学科成绩。
(2)理工类考生。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语文科成绩。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首选科目成绩。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