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我校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校报到。
(二)新生入学后,按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