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须在2020年12月25日前将招生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类、考试科目等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附表),经批准后方可在我区指定的考点组织校考,否则,不得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我区一律不予认可考生的校考成绩。校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拟使用我区高校校考成绩的高校须提前与我区相关高校联系取得同意,并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联系人:云宇,电话0471-3261904,传真0471-3261714转1113。
区外高校校考统一安排在内蒙古艺术学院进行。若考生人数较多,将由内蒙古艺术学院协调安排在校外其他地点考试。
不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考生须按相关高校对外发布的艺术类报名、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参加校考。
各高校校考原则上应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和合格标准公布后进行;凡因相应类别考生未参加统考、统考不合格、报考类别不符或相关高校把关不严,造生校考成绩在我区不予认可的,责任由相关高校和考生自负。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时间及地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