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各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处。
(三)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本方案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1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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