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高校安排高职单招年度招生计划时,要统筹考虑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转段)等各种形式。高职单招计划数应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纳入本校年度招生总规模。已经开展高职单招的高校,2021年高职单招计划数不超过本校上年度招生规模的50%。
招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经教育部备案的专业原则上均可进行单独考试招生。临床医学类专业应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限制招生当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低于50%的院校该类专业单独招生。
(二)高职单招计划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后通过网络上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于2021年3月2日前将纸质审批表盖章后报考务一处备案。
(三)高职单招结束后,招生高校须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上传高职单招计划。编制的高职单招分专业招生计划要与已录取考生的招生专业、录取科类等相符,若出现不一致造成录取新生无法电子注册,责任由招生高校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