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被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型的博士研究生,相关学院一般将在6月初发放调档函调档,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考生报考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开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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