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办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委办投诉电话:025-85811025。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1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