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初审
1.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2.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经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面试确认及缴纳费用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6 月2 日前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 号、苏教财〔2007〕89 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费人民币60 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测试者,测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成功后考生于6 月8 日至12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报到、面试
考生本人携带申请表、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等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6月12日、13日到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报到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选考生
1. 我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按首选科目历史类或物理类分别排序,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2. 入选考生人数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4 倍的范围。
3. 入选考生经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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