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按首选科目历史类或物理类分别排序,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2. 入选考生人数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4 倍的范围。
3. 入选考生经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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