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6 月2 日前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 号、苏教财〔2007〕89 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费人民币60 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测试者,测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成功后考生于6 月8 日至12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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