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获得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所报专业符合南京医科大学选科要求,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
2.采取高考成绩、综合评价面试成绩加权综合测算的方法取得考生终成绩,按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满规定的计划数为止。
加权综合测算方法如下:
项目 |
所占权重 |
备注 |
高考成绩 |
60% |
投档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再按60%计算出所得高考成绩分计入总分 |
面试成绩 |
40% |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算出所得面试成绩分计入总分 |
3.拟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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