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审计署和南京审计大学共同负责审核申请材料、推荐录取人选;
2. 推荐录取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合格,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学习;
3. 南京审计大学负责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寄送至学生本人;
4.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5. 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6. 无论申请结果如何,所有申请材料将不予退还。
7. 无论是否录取,中国政府将不做解释说明。
8. 不允许携带配偶、子女来华陪读,奖学金不提供配偶、子女来华探亲的各项费用。
来华手续及其有关要求等将在录取文件中说明。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会计与审计(审计) |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审计学 | 南通市蓝领技工学校 | 五年,两年半 | -- |
审计学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会计(审计) |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 | -- | -- |
会计审计 | 昆明财经管理专修学校 | 五年 | -- |
审计学 | 南通市蓝领技工学校 | 五年 | -- |
2021年南京审计大学教育部中国政府审计奖学金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