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投档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专业志愿填报须与综合评价报名申请综评专业组、专业一致,并且符合《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否则不予享受综合评价录取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进档考生在所报院校综评专业组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计划录满为止。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高考投档分、学校面试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750)*70+(学校面试分/面试满分)*30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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