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省(区、市)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不组织考核,将依据报名条件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将于5月底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及考生专业志愿意向,确定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三)考生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考生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高校以及教育部阳光公开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取得学校“厚生计划”合格资格。
(四)“厚生计划”合格考生须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生源地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批次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执行。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要求填报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考生进档后学校按照高考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学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计划和考生志愿分配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高考投档分相同,则根据学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厚生计划高校审核及录取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