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学校考评分”的高低排序,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按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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