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分值比例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业成绩(占比≥70%)
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平均学分绩点为基础。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用于计算平均绩点的课程限定为2020年9月26日24:00前考试结束并将成绩录入到教务系统的所有课程。
(二)全面发展评价(占比≤30%)
全面发展评价包含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学术创新能力不低于25%;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获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名单进行认定)不高于5%,具体标准可参照《南京林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南京林业大学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具体情况拟定。学院应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量化打分细则,并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三)各学院应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学院党委应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给与明确评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具体考核遴选办法及综合评价计算体系由各学院制定,学院须对推荐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以各专业综合评价分数排名推荐。各学院遴选细则须提前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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