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月24日前,各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考核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院须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详细的推免生遴选办法。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和推免生遴选办法报研究生院核查备案。学院专家考核组成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成员不少于5人,且与该组推荐免试申请者无直系亲属关系。
(二)9月29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9月29日,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遴选办法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审核及综合成绩评定,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四)9月30日,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将查明情况,反馈处理结果。
(五)10月8日后,“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对考生开通,已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可进入系统注册、交费,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推免”系统要求为准。
(六)10月12日日开始,推免生进入“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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