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专科第二批次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管理平台,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后六位(为初始密码,首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和动态口令,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填报6个“院校+专业”志愿。
2.学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前,将有关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报我校审核,审核通过方可优录。
①获得地市级以上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
②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③具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④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的考生;
⑤思想品德等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