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录政策
我校对取得高水平艺术团优录资格的对象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取得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学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优惠分值、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艺术团优录对象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地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的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得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上海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5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北京、天津、山东、江苏、广东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60分(含);海南、福建、湖北、重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90分(含);湖南、河北、辽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0分(含)。
在专业安排时可加20分安排专业。
2.培养措施
我校艺术团建设所需的相关师资、设备、场地、资金充足,能够充分满足高水平艺术团学生的培养要求。在校期间,高水平艺术团学生成绩优异并有突出贡献的,可给予特殊培养。高水平艺术团学生进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后自动成为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学校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演出和比赛活动,遵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艺术团团员管理规定》。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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