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根据按物价部门批准的备案标准,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非全日制教育博士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万元;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医学院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医学院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
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统筹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以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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