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后,涉及以下三类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20年12月2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寄送到仙林校区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楼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5-89683251,邮编:210023)。(请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相关材料)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教育部其它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后,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交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出版专著(含独著或合著)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的复印件。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正在国(境)外就读的考生,须提供国(境)外就读高校的成绩证明复印件。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1年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寄送-研招办的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