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寄送至院系的材料
考生根据所报考院系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方案,在院系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院系指定地址。
2.寄送至研招办的材料
网上报名后,涉及以下三类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20年12月2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寄送到仙林校区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楼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5-89683251,邮编:210023)。(请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相关材料)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教育部其它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后,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交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出版专著(含独著或合著)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的复印件。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正在国(境)外就读的考生,须提供国(境)外就读高校的成绩证明复印件。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打印准考证(仅针对同等学力考生)
所有同等学力人员须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以研究生院网页通知为准,预计2020年12月下旬),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其他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请所有考生关注报考院系官网,了解材料审核结果和相关通知,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请按照院系通知参加后续考核。
2021年南京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公招类递交报考材料及打印准考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