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者,
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予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
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
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招生章程由学校招就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办学地址: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
咨询地点: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行政楼107室
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601室
招生咨询电话:400-994-6199 025-82212183 025-82212198
咨询QQ群:
招生网址:zjc.***.cn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21年1月22日
2.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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