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测试成绩为根据的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一)初评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21年5月中下旬完成审核,并公示通过初评的考生名单。
(二)能力测试(机试)
通过初评的考生获得我校自主能力测试机试资格,我校将于2021年6月中旬举行全国统一机试,在举行机试的各省(区、市)均设有机试考点,并通过招生网站公布机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三)能力测试(面试)
机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招生网站公示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2021年6月中下旬在各省(区、市)分别举行面试。
(四)体育科目测试
我校对获得综合评价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体育科目测试。测试原则上与面试同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五)优录政策
参加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参加我校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所属省份实际高分计,在只设面试的省份,面试成绩按所属省份实际高分计。参加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二等奖,或参加生物、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参加我校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所属省份实际高分减1.5分计(百分制),在只设面试的省份,面试成绩按所属省份实际高分减1.5分计(百分制)。参加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三等奖,或参加生物、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二等奖的考生,参加我校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所属省份实际高分减3分计(百分制),在只设面试的省份,面试成绩按所属省份实际高分减3分计(百分制)。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1年南方科技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