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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2021年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能力测试通知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22 10:45:04 解决时间:2021-04-21 11:49

满意答案

七、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所有考场均有摄像设备全程监控。如考生出现下列违纪情节,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并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

1.考生进入考场时,拒不将随身携带物品放于考场指定存放处的;

2.传递纸条物品、窃视他人屏幕或协助他人作弊;

3.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4.夹带、抄袭或者试图抄袭书籍、资料、笔记本、电子工具等;

5.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

6.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行为;

7.抄录试题并带出考场;

8.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9.集体舞弊的行为;

10.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11.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

12.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

附件2:

南方科技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能力测试考生个人健康安全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能力测试通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04-21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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