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依次择优录取。
2.总成绩为公共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两门科目的有效成绩之和。有缺考、弃考及零分科目的考生不予计算总成绩,不予录取。
3.总成绩中,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基础课不得低于我校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如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都相同,将依次按公共科目中英语、政治、信息技术成绩的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昌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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