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按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定综合成绩低控制线。
(3)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同分排序原则如下:综合成绩相同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综合成绩相同且公共基础科目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科目中的英语、政治、信息技术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若公共基础科目英语、政治、信息技术成绩和专业基础科目成绩均相同时,采取面试方式择优录取)。
(4)缺考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昌工程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1年南昌工程学院专升本普通计划(联合培养)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