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长项目及赋分办法:
项目 |
等第 |
分值 |
备注 |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
个人一等奖 |
20分 |
限浙江省教育厅组织,且所获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 |
个人二等奖 团体一等奖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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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三等奖 团体二等奖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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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三等奖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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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比赛 |
地(市)级前三名或三等奖及以上 |
1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主办赛事,仅限声乐、器乐、舞蹈个人项目,经现场测试认证后,具备相应奖项证书水平。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国家二级及以上 |
2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主办赛事,且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游泳、健美操、武术项目;舞龙项目限教育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赛事,经现场测试认证后,具备相应奖项证书水平。 |
体育竞赛 |
地(市)级前八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
2.特长认定与测试:
(1)奖项获得时间须在高中阶段且在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所有特长项目不累加,以高分为准。
(2)所有特长项目均要经过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小组审核认定,无考生姓名的证书、奖状、奖牌等直接认定为无效。请通过初审的考生携带证书、奖状等原件至学校进行现场复审。
(3)文艺、体育特长需经学校现场测试认定,具体安排将在学校招生网另行公布。
2021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特长认定与测试:总分2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