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高招生考生:
总成绩(满分200分)=高中学考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认定与测试成绩
其中高中学考从考生10门学考成绩中选取语文、数学、外语和其他好的2门,共5门作为折算科目,满分为100分;往届生的技术学考折算成绩取通用技术折算成绩与信息技术折算成绩之和的平均值。学考等第折算分值如下:
学考等第 |
A |
|
C |
D |
E |
折算分数 |
20 |
18 |
15 |
12 |
5 |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总成绩(满分200分)=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认定与测试成绩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按限报科类对应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含操作考试和理论考试,满分300分)÷3”方式折算(简称职业技能折算成绩)。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021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提前招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