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满分200分)=高中学考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认定与测试成绩
其中高中学考从考生10门学考成绩中选取语文、数学、外语和其他好的2门,共5门作为折算科目,满分为100分;往届生的技术学考折算成绩取通用技术折算成绩与信息技术折算成绩之和的平均值。学考等第折算分值如下:
学考等第 |
A |
|
C |
D |
E |
折算分数 |
20 |
18 |
15 |
12 |
5 |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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