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试申请及公示。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中学提出申请,由所在中学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其学校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对于在2020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须在5月25日前寄送申报材料;对于2021年大赛获奖的考生,须于7月1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 报送的材料包括:
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中学公章,A4纸);
3、《单独考试招生高职报名证》一份(A4纸);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A4纸);
5、高考体检表或体检反馈单复印件一份;
6、学生在校表现情况、考生中职阶段成绩单一份(加盖中学公章);
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51号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材料必须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寄送,寄出后必须与招生办确认签收情况,如因材料未收到导致申请不成功,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逾期不再接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