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未尽事宜请考生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后请联系周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00337。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2021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提供两名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