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行按新高考录取政策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平行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实行按新高考录取政策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处理。
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