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生参加复试前,必须向我院提供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寄送至宁波大学西校区实验楼414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办。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2021年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