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并密封;
(二)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在校全部成课程绩单1份;
(三)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四)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五)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邮寄《宁波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和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以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邮箱@***,入校后须带上原件以备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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