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1)思政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能力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政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在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确定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