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1.考生须提前完成本人健康码(浙江省内)的申领,并高度重视交通、食宿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避免出省旅行及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赴考时应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以接受考试入场前的健康检查与体温检测。
2.所有考生须符合考前14天内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无流行病学史(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群)的要求。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浙江“健康码”为非绿色的考生,如无相关症状,应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如考前14天内出现相关症状(体温异常<≥37.3℃>、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之一者),须在定点医院诊治,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在参加考试前,须事先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如实填写《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在考试入场时(4月17日)上交考点健康监测人员。
4.进入考点时,须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在候考及测试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面试专业在面试时摘下口罩)。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除考生外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考试入场时提交)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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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读学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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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在考前一天如实填写下列信息,4月17日考试入场时上交给考点检查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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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14天本人身体健康状况 |
有无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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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上述症状,具体症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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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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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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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14天是否有流行病学史(到过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群)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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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须做核酸检测者 |
□是 □否 |
核酸检测结果 |
1.□ 阴性 □ 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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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检查检测记录 体温≥37.3℃为异常体温 (由考点填写) |
4月17日上午 |
体温异常记录 ℃ |
检测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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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下午 |
体温异常记录 ℃ |
检测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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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下载打印,4月17日考试入场时上交考点。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2021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未尽事宜,届时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类似问题答案